乐视网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刘淑青女士、副总经理袁斌先生、董事李宇浩先生的辞职报告。
其中,刘淑青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袁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乐视网表示,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刘淑青女士、袁斌先生、李宇浩先生的个人意愿,接受其辞职申请。刘淑青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袁斌先生和李宇浩先生不再在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发出日,刘淑青女士、袁斌先生未持有乐视网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淑青女士、袁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告内容显示,截止本公告发出日,李宇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数 450 股。李宇浩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此外,乐视网还表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张巍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