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后,一大批大学毕业生通过就业或创业,实现了身份转变,而能力匹配、环境适应、心理承受等方面却大多处于一个“断奶期”,有些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根据报道,仅2018年以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诉42件,有79人涉该类案件。据统计,这些被告人均为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龄在20~29岁之间、工作不足5年的青年。
他们本应立足岗位有所发展,但“才出校门便进牢门”,涉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27种罪名。
毕业生入职P2P公司卖“理财产品”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5年
王华(化名)大学毕业后,通过招聘网站顺利入职了一家P2P金融公司,新入职者每月收入就有上万元,工作内容是向客户推销所谓的“理财产品”,实际上这种“理财产品”根本不存在。
王华销售业绩突出,很快便升职成为公司的业务经理。在从事这份工作期间,王华也曾怀疑过公司理财产品的真实性,“公司理财怎么能给到这么多利息呢?也没见过公司的产业啊?”但随着升职加薪,这些想法都被王华抛到了脑后。
直到有一天,警察来到公司,王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
该案由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华五年有期徒刑。
毕业生求职误入传销组织
被拘禁洗脑成功升级成“老板”
阮柯(化名)即将大学毕业,找工作时四处投简历应聘却屡屡碰壁,此时高中同学薛闵(化名)向他抛来了“橄榄枝”。阮柯来到薛闵公司后,才发现公司是个传销组织。
被拘禁了一个星期后,阮柯禁不起传销人员连续的轮番轰炸,意志逐渐瓦解,把自己卡上的5万多元取出来购买产品,并因此升级为“老板”。
传销模式“发财”的唯一途径是发展下线,阮柯受到传销团伙人身和心理的双重控制,从妥协那一刻起就渐渐被同化,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为了发展下线,他把亲戚、朋友拉进传销组织,参与对其他“新人”的管理。
2017年6月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该传销团伙1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其中也包括阮柯。
大学生入职婚恋网站做“红娘”
均因诈骗罪获刑泪洒法庭
张启(化名)成立了一家名为“牵手网”的婚恋网站,以帮助适龄青年介绍恋爱对象为名实施诈骗。该网站招聘时不限制专业,加之工作轻松待遇不错,吸引了大量大学毕业生求职。
学生们入职后会经过沟通、欺骗技巧等方面“话术”培训,然后被分配到“红娘”岗位。因为工资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他们就会想方设法说服注册会员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费升级为正式会员,不知不觉中已经在实施诈骗行为。这起案件中有26人都是在校生及刚毕业的大学生,庭审时有不少学生泪洒法庭,悔恨不已。
2016年8月29日,该起特大婚恋网站诈骗案,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主犯张启建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其余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才出校门就进牢门”非个案
多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大学生毕业后即触犯法律并非简单个案,“才出校门就进牢门”现象值得关注。
据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该院3年办理了58件涉及大学生就业的案件,涉案158人。这些涉案大学生均毕业未满3年,其中涉嫌诈骗犯罪的大学生多达76人,占48%。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拘禁、领导组织传销成为大学毕业生违法犯罪的高危领域。
另据仅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共提起公诉42件,有79人涉及此类案件。据统计,这些案件被告人均为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年龄在20-29岁之间、工作不足5年的青年,所实施的行为涉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27种罪名。
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办理此类案件时总结了三大特点:互联网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犯罪的重灾区;大学生法治素养低,对法律缺乏敬畏,总存在着法不责众心理;涉案企业多通过网络招聘大学生入职。
毕业生为何容易误入歧途?
缺乏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指导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大学毕业生通过就业实现了身份转变,而能力匹配、环境适应、心理承受等方面却大多处于一个“断奶期”。有的年轻大学毕业生急于成功,信奉“成功学”,以至于为获得成功不择手段。
熊丙奇还认为,我国部分大学并没有给毕业生积极、完整的生涯规划教育、指导。一些学校只给毕业生进行政策法规的宣讲,毕业生并没有意识到合法就业、合法创业的重要性。
虽然相较于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总量来看,走上犯罪道路的毕竟是极少数,但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容忽视。那么,如何帮助毕业生规避职业犯罪陷阱呢?
“应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互联网信息的监管。”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盛敏在谈到毕业生就业问题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创业环境的营造和监管,密切关注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创业、就业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
盛敏认为,高校在专业设置、就业指导、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应担负起更多责任,加强对就业后的大学生人生规划的引导,真正将教育延伸到校园之外。另外,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心理疏导和日常言行的监管和约束,主动上好入职第一课。
盛敏还建议,司法机关要坚持惩治和教育并举,主动承担起普法责任,有针对性地对职场新人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治素养,为大学毕业生从容度过“职场断奶期”奠定基础。
入职第一课,你上好了吗?
2018年,00后开始上大学,大部分90后已经走向了职场。恐怕,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提起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第一反应都还是“他们还是个孩子”。尽管,第一批90后已经29岁。
这些年轻人,从踏出校门的那刻起,就已经准备好“仗剑天涯”。但却不知,剑是否已佩妥。上述文章中,我们看到,因行贿罪被判处的肖明辉,案发时年不足20周岁,因贪腐罪被判处的张艺,案发时不足25周岁更是刷新了最年轻“贪官”的记录……这个标签并不光彩。
看看这些案件,有的是因为希望创业却等不来资金选择“捷径”,有的是以为只是顺手帮人请托却公权私用,有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铤而走险,如果这是他们的“入职第一课”,代价无疑是惨痛的。
“初生牛犊不怕虎”。有勇气敢作为,是年轻人的特性。但这个特性,要用在正道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高校是“拔节孕穗”的重要一站,学生将从这里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对于高校,提高学生明善恶、辨是非、抵侵蚀、防腐化的能力,在已有的职业规划课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律、廉洁等教育,提高学生明善恶、辨是非、抵侵蚀、抗腐化的能力,在学生心里埋下真善美的种子。而入职单位,也应将此纳入员工的入职第一课。
当然,对于这个现象,没有必要过于惊慌,毕竟选择犯罪的人是少数。更多的年轻人,正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为祖国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未来,始终可期。